【 不簽訂勞動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如何約定試用期?】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期間、試用期工資都應當符合法律規(guī)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只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至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至低工資標準。勞務合同有爭議,天境星峰律師,用法律智慧為您化解難題。溫州勞動糾紛調解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即: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從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次月起到簽訂勞動合同之日,勞動者可以向單位請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滿一年都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么勞動合同期限轉化為無固定勞動合同期限。 雙倍工資包含每個月單位應當支付的月工資,即單位應在給與每個月工資的基礎上再多支付每個月的工資。 從用人單位應當簽訂勞動合同的次月直至滿一年,滿一年的次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訴訟時效超一年則不能請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舉例:王某于2012年5月1日入職某公司,該公司應在2012年6月1日之前與王某簽訂合同,但該公司一直不履行合同簽訂義務,直到2012年10月15日才想起與王某簽訂勞動合同,那么王某可向仲裁庭或者法院主張2012年6月1日到2012年10月14日之間的雙倍工資,即4.5個月的雙倍工資,如王某在2013年10月13日未行使雙倍工資的權利,那么王某的訴訟時效將失效。普陀區(qū)處理公司勞動糾紛勞務糾紛不必慌,天境星峰律師,為您指明方向。
勞動糾紛的處理部門: 1、勞動監(jiān)察大隊(速度快,但是只有處罰權,沒有判決權) 行政部門,收到投訴后上門調查并要求侵權方整改,拒不整改的有權進行行政處罰! 2、勞動仲裁庭/法院(流程長,時間久,精力大,但是有了判決結果可以依法強制執(zhí)行) 判決機關,有勞動糾紛的直接去法院將不被受理,必須先走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才走法院!有了判決結果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如果是欠薪走了勞動監(jiān)察大隊,其會要求公司盡快按時發(fā)薪,公司拒不發(fā)薪則可能受到行政處罰; 但是公司如果在薪酬數額上與勞動者有爭議的,就需要舉證到勞動仲裁庭去進行判決了!
勞動糾紛要不要請律師? 這要看自己的經濟能力,請律師的話自己不用跑來跑去,而且律師較為專業(yè)一些,案件勝算會大些,再一個勞動者本人不用直接面對強勢的單位,會有一個專業(yè)的中間人即律師幫助應對刻薄的單位,增加自身底氣,心理上不會產生畏懼膽怯。 不請律師:案件證據準備要充分,訴訟請求涉及的金額寧多勿少,實在不懂計算金額可以找網上的律師幫助計算,在自己對勞動知識掌握不充分的情況下,一定要找網上的律師幫忙計算下自己的補償金或者工資等金額方面是否正確,記住一定要多算不要少算,否則仲裁或法院判下來的金額可能就按你申請的金額,即使法院或仲裁計算的結果是多的。天境星峰律師,為勞務糾紛提供專業(yè)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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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關系如何認定?】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主體資格;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yè)務的組成部分。 【 確認勞動關系是否適用仲裁時效?】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明確規(guī)定了因確認勞動關系發(fā)生的爭議屬于勞動爭議的范圍,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除明確排除勞動報酬請求權不適用外,并未明確規(guī)定確認勞動關系之訴不適用仲裁時效,而且勞動者提起確認勞動關系之訴,一般都是發(fā)生于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后,故應當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溫州勞動糾紛調解